买主支付50万元定金后,认为自己所购买的和田玉籽料存在造假,要求退货,遭卖家拒绝。法院终审判决双方解除合同,定金原数返还。
案件还原
50万定金买来和田玉籽料
某文化公司董事长姜先生起诉称,2013年2月,他在昌平区天通苑一家商务酒店内,结识自称做珠宝玉器生意的臧先生。臧先生向他销售、兜售假冒“原产地于新疆和田地区的重量约60公斤的和田玉籽料”。
2013年2月18日,双方口头约定,姜先生支付定金50万元,臧先生保证“新疆产和田玉籽料”产于新疆和田,并且是纯天然和田玉玉石。在姜先生交付定金50万元后,臧先生同意姜先生自带玉石业内专家到被告处鉴定和验收该和田玉籽料。
当天姜先生用POS机支付定金50万元整,和田玉籽料到手后,姜先生发现该籽料有造假痕迹。故要求臧先生提交该玉石籽料的鉴定报告和原产地证明等相关资料,被臧先生拒绝。此后臧先生又将已收取了原告50万定金的籽料藏匿。
姜先生认为,被告有义务向原告证明其售卖给原告的“新疆产和田玉籽料”原产于新疆和田地区,且是纯天然的籽料等相关证明法律文件。被告的行为已经构成合同欺诈。
故姜先生起诉请求解除双方的合同,臧先生承担双倍返还原告定金合计100万元。
臧先生答辩称,同意解除合同,但双方买卖合同行为已具体实施,原告方付了50万元定金,现在由于原告付完定金后没有付其他余款,属于违约,故法院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
解除买卖合同返还定金
法院一审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由此,对于姜先生已支付的50万元定金,臧先生应予返还。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但由于不能认定臧先生存在欺诈行为,所以判决臧先生返还姜先生定金50万元。此后臧先生提出上诉,并出具了一份宝石鉴定,证明籽料为真。
但姜先生认为这是单方的鉴定,对此不予认可。一中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承接翡翠.和田玉.黄龙玉雕刻加工,翡翠赌石开料。为翡翠收藏投资客户担当技术顾问,也陪客户去产地看货采购。
翡翠我们也进料加工销售,价格很实在,比商场价格低很多,同样的货您在商场买一件的钱我们这里可以买二.三件。拍照片很麻烦,也难100%反应翡翠的种和色及瑕疵,欢迎您来工作室来看看。
上海玉雕工作室电话:021-63018728 手机:13916539116 联系人:梅先生
玉雕工作室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