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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饰品标识管理规定》 《国家首饰新标准中再添铂饰标准》
| 国家首饰新标准中再添铂饰标准 著名的首饰企业老凤祥有限公司和老庙黄金有限公司等单位主动提出制定铂金饰品地方标准的要求,引起了上海有关部门的重视。其后,上海草拟的铂饰品标准,被吸收到新的国家标准《首饰——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中。 近年来,随着加工工艺技术的提高和人民审美观念的发展,铂饰品的需求量与日俱增,而且铂饰品的生产和经销无需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因而生产铂饰品的企业发展很快。但长期以来我国的铂饰的产品标准不完善,仅在《贵金属首饰纯度命名法》和《贵金属饰品术语》中规定了铂的最低含量,对铂以外的元素种类和含量未作任何规定,因此市场上铂饰品的质量较乱。一些企业为降低成本,在铂的配料中添加了大量容易造成饰品变色、腐蚀或开裂的价格低廉的非贵金属,甚至在pt900铂饰品中加入近10%的银或铜,造成铂饰品的化学稳定性和一些物理性能的下降。由于没有相应的标准规定,质检机构缺乏判断依据,使一些投机取巧的企业有了可乘之机,而重视质量的企业蒙受了损失。消费者购买后,常常发生变色、变质、腐蚀、破裂现象,纠纷颇多。 据此,老凤祥、老庙黄金及上海市金银饰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向市技术监督局提出了制定铂饰品地方标准的要求,以规范生产,保护企业和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技术监督局将制定铂饰品地方标准列入1999年上海市标准化项目计划中,并组成了起草小组。由老凤祥、老庙黄金、东华钻石饰品有限公司和上海市金银饰品质检站共同负责起草。参与起草的还有的城隍珠宝总汇、亚一金店、永胜珠宝工艺品公司等沪上著名首饰企业。 起草小组先后在本市和福州、深圳、佛山、绍兴等地的15家首饰生产企业和质检机构进行调研,了解有关铂饰品的生产和配料情况,征求对控制首饰中不良物质的意见。还委托上海联科理化应用技术研究所对铂材料进行元素分析,同时与英国庄信万丰公司和世界铂金协会沟通,收集国外最新资料。在此基础上起草了标准初稿,先后进行4次修改,于去年7月底按期拿出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 这一地方标准中特别规定:一是铂饰品中铂族金属的总量不得低于95%重量百分比;二是铂饰品中不得掺入不良元素,含镍量应小于0.3%;三是铂饰品中非铂族元素不得大于5%。去年10月,1999年首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福州开会,特邀上海铂饰品地方标准起草小组的代表参加会议。在介绍了上海对铂饰品材料的规定意见及其理由后,经技术委员会讨论,一致同意在《首饰——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这一替代《贵金属首饰纯度命名方法》的新的国家标准中,增加了“铂含金首饰中铂含量应符合的规定”,包括铂和钯的总含量不得小于千分之九百五;贵金属及其含金首饰中不得掺入不良元素,含镍量应小于千分之三。这些规定都是采纳了上海起草小组的结论。这个起草小组经过近一年的辛勤工作,最后以最高权威的国家标准形式确定,这是对他们工作的充分肯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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